1.表列之行程餐食、景點門票、交通等費用。
2.保險:新台幣500萬旅行業責任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實支實付不得超過該上限,惟實支實付仍以保險公司認定為主)。
*旅客未滿15歲或70歲以上,依法限制最高【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 (實支實付)】。
3.未滿2 足歲之嬰兒費用包含保險,但不含行程之餐食以及不佔座位(交通、景點)。
1.本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建議自費項目之交通及應付費用。
2.非本旅遊所列行程之一切費用:如新辦個人護照費、旅客之個人費用(如自費行程費用、行李超重費、額外飲料及酒類、洗衣、電話、網際網路使用費、私人交通費、行程外陪同購物之報酬、自由活動費、個人傷病醫療費、服務小費及報酬等。)
3.依國際慣例敬請每人給予領團人員每日100*3天小費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