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旅遊泡泡出國規範】
1.本行程系以《台帛旅遊泡泡》型態進行。
2.旅客於帛琉旅遊期間須維持社交距離、定期量測體溫等防疫要求。
註1:具中華民國國籍人士且使用中華民國護照(並在臺設有戶籍)。
註2:旅客必須6個月內無出入境史。
註3:近兩個月內無居家隔離、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情形。
註4:三個月內未確診COVID-19(新冠肺炎)。
註5:旅客配合於班機起飛前5小時,至機場進行採檢,並取得核酸(PCR)檢驗陰性報告。
註6:依帛琉官方2021.08.17公告~台灣旅客若未完成兩劑疫苗施打,又或者不願接受在帛琉接受當地疫苗施打,將不被允許入境帛琉。
註7:凡是由台灣前往帛琉的旅客,無論是團體或自由行的旅客,旅遊帛琉期間皆須遵守帛琉當地的防疫規定,戴口罩與保持社交距離。
註8:旅客自帛返台前無須再次採檢PCR,返台後可免除居家檢疫,並於返台後5天內實施「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第5天自費採檢陰性後,改為「一般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後第14天。
註9:報名參團前,請參閱【臺灣—帛琉安全旅行圈旅行業及旅客特別約定事項】及【台帛旅遊泡泡Q&A】。
註10:泡泡旅遊相關規定,將隨時依據CDC最終公告為主,規範及行程將隨時滾動式調整。
【出發前規定】
1.前往帛琉與入境帛琉,依帛琉政府防疫規定,旅客須自行在搭機前提早5小時至桃園機場進行PCR檢測,並在取得陰性檢測報告後方可辦理登機手續;入境帛琉後無須另做檢測。
2.出發前14日~7日內,請務必填寫「線上入境表格/健康聲明書」,以英文填寫,並上傳個人照片與電子簽名(可上傳證件照或生活照,臉部必須清晰為主),確實填寫個人資訊。並請務必於填寫完成後,自行列印出紙本PDF檔,於入境帛琉時,交予帛琉海關人員。
【返國前規定】
1.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要求,旅客於返台入境前需填寫「線上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請旅客於返國前,航班抵台前的48小時內前往頁面詳閱「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並登入系統輸入之資料。如於返國前48小時前填寫者均屬無效,請旅客於帛琉機場登機前重新填寫。
2.旅客自帛琉返台前無須進行PCR檢測,返台後可免除隔離檢疫,並於返台後14天內配合健康管理,5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並於第5天自費PCR採檢陰性後,進行9天一般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後14天,請務必詳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佈的「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報名須知】
1.此行程為兩人成行。
2.線上預約並非保證定位成功,需提供正確同護照之中英文姓名及其他資料,訂位訂房成功後請於提供之繳費期限內付訂,始可保留。
3.凡訂房成功視同保證住房,取消將有實際房費損失產生。
4.完成訂購後,請提供以下資料:
●有6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影本
●護照自理自帶同意書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填寫線上入境表格暨健康聲明書(出發前14日至7日內填妥)
【取消規定】
此訂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觀光局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100年1月17日觀業字第0990044124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
將依據【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
(1)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2)旅遊開始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3)旅遊開始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3)旅遊開始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
(4)甲方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注意事項】
1.本行程系以《機票+住宿》自由行型態進行,台灣不派領隊隨行,安排中文導遊於當地機場接送機。
2.機場內的過關、辦理入出境等相關作業均需由旅客自行處理。
3.本公司於兩地機場均有專人協助旅客辦理登機手續。
4.依航空公司規定,航空公司有權視本行程所使用航班之機位實際銷售情形,保有取消航班的權利;遇航空公司取消本行程所使用之航班時,為維護旅客權益,本公司將採取全額退費之方式處理,敬請見諒。
5.本報價僅限於台灣籍旅客,若非台灣藉之護照貴賓,飯店有另加價,敬請注意。
6.防疫需求旅客無法自行選位亦無法需求,同行旅客不一定能比鄰而坐,將視航空公司最終安排為主。
7.機票不提供旅客優選座位與累積里程等相關航空公司會員服務。
8.有關旅行社投保之責任保險,理賠範圍不含感染 COVID-19(新冠肺炎)或任何疾病,敬請旅客留意,並請旅客於出國期間,隨時自我做好防疫措施。
9.建議旅客可於出發前自行向保險公司接洽投保相關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平安險、不便險等等,並自行理解理賠要件,以維護自身權益。
10.帛琉為2人成行之個人團體旅遊,故不派領隊由當地導遊全程接待,機場有專人送機,辦理出境手續。
11.抵達桃園機場時,請務必與送機人員聯絡,領取必要文件,再前往登機喔!
12.脫隊規定:
★團體票不得延期及更改航班,若需延長天數則須另開旅遊票。
★團體機票一經開票無退票價值,故出發前或當日臨時取消出發者,無法辦理退票。
13.本公司因應帛琉當地法律規定,本公司車、船保證不超載,並使用歐、美國家風行之小團體旅遊模式透明化操作,讓您的安全更有保障。
14.若有特殊餐食者,最少請於出發前二天(不含假日)告知承辨人員,以便為您處理。
15.行程中餐食將視情況而前後有所變動,但絕不減少,敬請見諒。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1.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2.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3.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4.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5.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6.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測安全;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7.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供入住旅客煮水用,此熱水壺僅供煮水使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EX:咖啡粉、茶葉、火鍋料、泡麵不等),並請注意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如有使用方式上之問題請務必詢問帶團領隊或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飯店設備時,可能須負相關責任。
8.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9.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前往海邊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10.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
11.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如:水上活動、溫泉..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
12.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13.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14.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5.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16.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17.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18.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19.錢幣:台灣出境
》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20.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21.為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22. 國人旅遊購物免稅額規定:
每人可攜回新台幣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海關查出逾額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每人可再攜回五部3C產品為上限,海關查出未申報超出量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23.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
24.哪些東西不能帶?為了您通關順利,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
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
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25.出國旅遊防疫安全須知:
*出國前,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或於出國前4至6週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接受評估。
*旅途中或返國時,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傳染病預防措施:
(1)用肥皂勤洗手、吃熟食、喝瓶裝水。
(2)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3)噴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4)不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更多旅遊醫學相關資訊請查詢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